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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鎮政府拖欠近10萬餐費
  本報訊 樂東佛羅鎮的吉巧娜去年4月在鎮政府對面的街道上開了一家飯店,沒想到開張才2個多月就關門了。她聲稱,飯店停業是因為被鎮政府拖欠了近10萬元餐費。昨日,佛羅鎮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,這些餐費並非公款消費,而是縣政府劃撥給一個工程項目的施工隊的經費,且早在去年7月就支付給了吉巧娜的合伙人邢強。
  記者 廖自如 徐一凡 文/圖
  飯店無力承受,開張2個多月就被迫停業
  飯店老闆
  吉巧娜提供的用餐記錄本寫著“孫書記交代縣工作隊工作用”
  飯店老闆: 多次去鎮政府催款,卻一直沒有拿到餐費
  昨日,吉巧娜告訴記者,去年4月她在佛羅鎮政府對面的街道上開了一家娜娜農家飯店。鎮政府工作人員經常帶著不同的人來她店里用餐,每次都是簽單,沒有付現金,“開張才2個多月,就被拖欠了近10萬元。”
  在吉巧娜提供的飯店用餐記錄本上,記者看到,欠款時間從去年4月持續到同年6月30日,還註明瞭工作用餐或接待用餐,其中大部分是時任佛羅鎮鎮委書記孫小帆交代的,記錄本上寫著“孫書記交代縣工作隊工作用”,簽單人是郭錦昌。記者註意到,記錄本上沒有用餐明細,最多的一筆是1670元錢,一般是幾百元。吉巧娜說,有時候拿香煙也以餐費的名義記賬簽單。
  “當時他們說餐費記賬簽單一個月結一次帳。”吉巧娜說,但2個月下來,簽單都有9萬多元了,她多次去鎮政府催款,卻一直沒有拿到餐費,“對方說資金還沒有撥下來,讓我再等等。”吉巧娜說,自己的小飯店無力承受,開張2個多月就被迫停業,店面只好轉讓出去,服務員也都去了別家謀生。
  佛羅鎮政府:這筆錢去年就被飯店老闆的合伙人領走了
  吉巧娜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?昨日下午,記者採訪了佛羅鎮政府黨政辦工作人員、當時的簽單人郭錦昌。
  “賬本上的單確實是我簽的,但用餐的並不是鎮政府工作人員,而且所有簽單款項早在去年就結清了。”郭錦昌告訴記者,去年3月,佛羅鎮開展縣鎮濱海公路徵地及殯葬改革工作,縣政府劃撥了專項工作經費,包括施工隊的食宿費。“施工隊共有50多人,每人每天食宿標準是100元。”郭錦昌說,去年4月初至6月底,施工隊員每天定點在吉女士的飯店用餐,“並不是公款消費,只是在經費劃撥前先由鎮政府簽單。”
  郭錦昌介紹,施工隊員到該飯店用餐人數並不固定,少的時候只有幾個人,多的時候有數十人,所以消費數額也不一樣。“賬本上最高消費是1670元,但這是一天的消費,包含中餐、晚餐。”郭錦昌表示,飯店消費均為施工隊正常餐費,並沒有煙酒等其它費用,截至去年6月底,施工隊共在吉女士的飯店消費了9.6萬元。“(去年)7月初,鎮政府就結清了這些簽單款項。”郭錦昌說,該筆款項是吉女士的合伙人邢先生到鎮政府領取的。
  昨日下午,佛羅鎮政府副鎮長楊清也向記者證實了郭錦昌的說法。  (原標題:鎮政府拖欠近10萬餐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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